為避免低水平、重復性建設,進一步破除學習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xiàn)就規(guī)范省內網絡學習平臺制定如下措施:
一、防止過多過濫。除“學習強國”湖南學習平臺、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學院(包括市州分院)學習平臺(含移動客戶端App和微信公眾號)、如法網、紅星網、“紅星云”外,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原則上不再保留以黨員干部群體為主要受眾,以時事政治、理論政策、黨史黨建知識為主要內容,具有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功能的學習類網頁、移動客戶端App和微信公眾號。今后,未經省委宣傳部批準,各地各部門不得再建此類網絡學習平臺。
二、用好“學習強國”。各地各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關于組織開展使用“學習強國”學習平臺的通知》(湘辦發(fā)電〔2019〕14號)精神,認真做好“學習強國”學習平臺的推廣使用工作,組織動員黨員干部、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和青年大學生充分運用“學習強國”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學習先進思想文化,廣泛學習各方面知識。
三、不搞強制注冊。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尊重個人意愿特別是老黨員、文化水平較低的黨員的意愿,不得強制黨員干部下載學習類App、關注學習類微信公眾號、參與各類網絡答題活動,不搞層層加碼,不得用下載量和注冊數(shù)來考核基層組織黨建工作。
四、規(guī)范管理考核。網絡學習平臺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學習管理和考核制度,除中央和省委有明確要求外,不得硬性指定學習任務,不得硬性規(guī)定學時學分,不得搞積分排名,防止變“學習”為“刷分”,切實減輕黨員干部學習負擔。
五、改進用戶體驗。網絡學習平臺運營部門要針對黨員干部對象化、個性化的學習需求,順應移動互聯(lián)網和全媒體時代的傳播特點,加強策劃和信息供給,以更加優(yōu)質、更加豐富、更具吸引力的信息內容和更加智能便捷的服務,強化用戶黏性,讓黨員干部樂于學、善于用。
六、實現(xiàn)資源共享。推動“學習強國”學習平臺與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學院等網絡學習平臺資源共建共享、數(shù)據互聯(lián)互通,并根據有關要求實行積分互認,使黨員干部的學習渠道更加便利化、學習內容更加多樣化、學習評價更加常態(tài)化。
七、加強安全防護。網絡學習平臺主管和運營部門要按照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有關要求,加強審核把關和技術能力建設,有效防范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內容安全、技術安全、數(shù)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