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母親節(jié),兒女們陪伴著一起度過,對于母親可能是最好的禮物。
但對已身陷囹圄的貪官來說,今天他們非但不能報答母恩,還要用余生向母親說“對不起”。
今天,紀先生從省法紀教育基地的懺悔墻上,選擇了部分落馬貪官,一起來聽聽,他們對母親及家人聲淚俱下的懺悔。
01
今年我母親也75歲了,未來我能不能送終都不一定……
——蘭溪市糧食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蔣慶余
32年來,我把追逐名利作為一個人生目標,經(jīng)過40天的反思,我對名利有了新的注解和詮釋,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也不是自己的私物。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是公權,姓公。
今年我母親也75歲了,未來我能不能送終都不一定,世上沒有后悔藥,“天作孽尚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我前后見不了組織,入地見不了父母,左右見不了兄弟、妻女和朋友?;?!
——蔣慶余懺悔書摘錄
【紀先生點評】
古語云“積善之家,必有余慶”,取名“慶余”,想來是希望兒子積善、正義、福報好??上?,兒子卻私字當頭,把黨紀國法拋諸腦后,也把母親當初期許的美好愿望一手毀了。
案情回顧
2007年至2017年期間,蔣慶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116.2萬元。蔣慶余除職務犯罪外,還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工作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2017年8月,蔣慶余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10月,蔣慶余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02
我無顏面對江東父老,我辜負了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
——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丁鏵
我辜負了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
我的所作所為,讓兒子背頂遭人白眼蔑視的屈辱,讓親朋好友因我而蒙羞。
我心中的悔、心中的痛、心中的苦,無以言表,欲哭無淚。
——丁鏵懺悔書摘錄
【紀先生點評】
為何總要等到無法給母親盡孝時,才痛心疾首,才幡然醒悟!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案情回顧
丁鏵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當事人、相關人、請托人謀取利益,還多次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財物。此外,丁鏵還違反生活紀律。2014年9月,丁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5年4月,丁鏵因受賄人民幣288萬余元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30萬元。
03
我辜負了90歲高齡母親的養(yǎng)育之恩
(每月等待著我去看她)……
——舟山市定海區(qū)鹽倉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鹽倉商貿(mào)建設開發(fā)管委會原副主任沈小伍
我辜負了90歲高齡母親的養(yǎng)育之恩(每月等待著我去看她),我對不起已長眠地下的父親,我辜負了妻子對我一生的摯愛,我所作所為讓兒子背上遭人白眼蔑視的屈辱,讓親朋好友、兄弟姐妹為我蒙羞。
本來再過幾年我就可以退休,可以享受天倫之樂,可到了天命之年,還要去牢里度過,這是一生的悲慘結(jié)局。
——沈小伍懺悔書摘錄
【紀先生點評】
90歲高齡的母親,還等得起多少個“每月”?紀先生要問問你,在斂取錢財?shù)哪且豢?,可曾想起月月等你回家的老母親?
案情回顧
2012年9月至2017年初,沈小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55.8萬元。沈小伍除職務犯罪外,還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2018年1月,沈小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8年4月,沈小伍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一句句對母親情真意切的文字,很可惜是出現(xiàn)在懺悔書上。
在位的黨員干部們,不要讓自己有這種遺憾,或許你不能讓媽媽大富大貴,但至少,不要讓她苦苦等候,更不要讓她為你流淚……
愛媽媽,就別讓她受傷;疼媽媽,就用心保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