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原書記許宗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許宗祥簡歷
許宗祥,男,漢族,1953年7月出生,廣東陽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2年10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中山醫(yī)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中山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廣州體育學院黨委書記。2017年3月退休。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2023-12-28 08:30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州體育學院黨委原書記許宗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宗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多次違規(guī)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金;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基建工程承攬、食堂承包、物業(yè)租賃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許宗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許宗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2024-03-28
日前,廣州體育學院原黨委書記許宗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宗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宗祥在擔任中山醫(yī)科大學校長助理、副校長,中山大學副校長,廣州體育學院院長、黨委書記,廣東省政協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食堂承包、超市外包、物業(yè)租賃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宗祥在退休后,利用其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上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