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惠州市委批準,惠州市紀委監(jiān)委對惠州市興通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黃祖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祖球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私設“小金庫”;紀法意識淡薄,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祖球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惠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祖球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