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yè)大學紀委原書記何彥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何彥通簡歷
何彥通,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學歷。
2003年7月,任吉林省委辦公廳綜合二處調研員、副處長;
2005年6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林業(yè)檢查處調研員、副處長;
2008年3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林區(qū)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2年6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總隊政委、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籌備組黨組副書記、組長、副檢察長;
2015年2月,任長春工業(yè)大學紀委書記;
2019年11月,退休。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2020-09-27 23:03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jiān)委對長春工業(yè)大學紀委原書記何彥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彥通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向領導干部贈送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品,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其他單位車輛;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指示他人違規(guī)出具學位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彥通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把個人命運寄托于求神問卜,紀法意識淡漠,長期在紀法一線工作卻知紀破紀,執(zhí)法犯法,利用手中權力進行利益交換。何彥通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彥通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何彥通簡歷
何彥通,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學歷。
2003年7月,任吉林省委辦公廳綜合二處調研員、副處長;
2005年6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林業(yè)檢查處調研員、副處長;
2008年3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林區(qū)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2年6月,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總隊政委、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籌備組黨組副書記、組長、副檢察長;
2015年2月,任長春工業(yè)大學紀委書記;
2019年11月,退休。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2021-01-22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