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朗(218—272),字義先,東漢桂陽郡耒陽馬水人(今湖南耒陽市馬水鎮(zhèn))。歷任吳國郎中、尚書令史、郡中正、瀏陽令、都尉、尚書郎、廣州督軍校尉,后調(diào)入朝中,拜五官郎中,后遷九真太守。谷朗“弱冠仕郡”,先后在州郡擔(dān)任大小中正,在朝廷擔(dān)任大中正大夫,專司察舉人才,取士公平正直,后來又為國出征,維護了國家領(lǐng)土完整,是一位忠孝清廉、盡職守責(zé)的官員。
▲為昭示谷朗的功績,時人刻有《吳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簡稱 “谷朗碑”。
谷朗:品行出眾,多次重用
谷朗出身官宦家庭,天資聰穎,品行純良,卻命運多舛。3歲時母親去世,11歲時父親也離世,自小與弟弟相依為命,孤苦無依。雖然屢遭不幸,卻沒有喪失生活的希望與斗志,他與弟弟盡心侍奉繼母,視如生母,十分孝順,因此在當?shù)仡H有名氣,有“曾參”之稱。 谷朗在本地的名聲無疑為他日后的仕途發(fā)展奠定了基礎(chǔ)。谷朗成年后,正是三國鼎立時期。三國時代,衡陽地域先歸劉備管轄。建安二十四年(219),孫權(quán)定荊州,轄下有長沙、零陵、桂陽郡地,衡陽地域統(tǒng)歸孫權(quán)管轄。公元229年,孫權(quán)建立吳國,此時谷朗已是11歲的少年,也正趕上九品中正制在各地推行。谷朗出身世家,又有很好的聲譽,自然被中正官推薦,“弱冠仕郡”,20歲即擔(dān)任郡吏。吳赤烏三年(240),舉孝廉,選賢才,又被任命為陽安長。 谷朗任陽安長時,治理地方,卓有成效。任滿后,任郎中、尚書令史。谷朗是九品中正制的受益者,非常巧的是,不久谷朗也被提升為中正官,先后任職桂陽郡中正和荊州大中正,他積極利用制度選拔任用人才,“平衡清恪,彝倫攸敘”,做到了公正評定人物,選拔任用了一批有才能的年輕官員。 谷朗后遷長沙瀏陽令。在治理瀏陽時,他時刻關(guān)心百姓疾苦,推出了一系列垂恩布化、有利百姓的政策,深得瀏陽百姓愛戴。不久后,谷朗遷都尉、尚書郎,可以參與重要的政務(wù)討論。 谷朗勤勉政務(wù),為人又忠誠謹慎,因此名望頗高,得到了當時吳王的賞識,升任廣州督軍校尉。就職后,谷朗以自身為表率,捍衛(wèi)疆域,抗擊外族侵犯,保障邊疆安寧,人民得以安居樂業(yè)。 寶鼎四年(269)十一月,谷朗率兵經(jīng)番禹、牂牁進軍交趾。不久后交趾降服,九真、日南歸順。平亂后,谷朗升任九真太守。任職九真期間,谷朗為鞏固與開拓祖國南部邊疆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谷朗歷任多職,在每個位置上都是夙夜在公,不敢懈怠。由于辛勞過度,身體慢慢出現(xiàn)了問題。吳鳳皇元年(272),谷朗病逝,歸葬耒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