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芾(?—1276),字叔章,南宋抗元名臣,衡州人(今湖南衡陽人),歷任南安司戶(主掌地方上戶口、錢糧、財物的官員)、祁陽知縣、德清知縣、臨安府尹(始于漢代之京兆尹,一般為京畿地區(qū)的行政長官)、湖南提刑(宋代特有的一種官員,行使司法、監(jiān)察職能)、湖南安撫使(宋代重要地方往往帶安撫使,兼綜較大地區(qū)之軍民兩政,有“帥司”之稱)兼湘潭知縣、潭州知府兼湖南安撫使。李芾秉性剛直,忠心報國。德祐元年(1275)元軍大舉南侵時,李芾臨危受命,冒死赴任,率領(lǐng)潭州(今湖南長沙)軍民奮起進行了一場英勇的保衛(wèi)戰(zhàn),堅守城池4個月之久,重創(chuàng)元軍。他死守潭州的壯舉,表現(xiàn)出崇高的民族氣節(jié),在歷史上寫下了不朽的一頁。
▲李芾
李芾:不畏權(quán)貴得罪奸相被罷官 李芾代理湘潭知縣時,北方國土已大片淪陷于元軍,戰(zhàn)事緊迫,征收的賦稅大增。湘潭縣有許多大族巨戶不愿交賦稅,前任知縣束手無策、不敢冒犯,只好將賦稅攤派到普通百姓身上。“李芾到任后辦事公正,不避權(quán)貴,要求一律按核查的戶籍交賦稅,極大地減輕了百姓的負擔?!?/span> 任浙江德清知縣時,正值浙西饑荒,他設(shè)置“保伍”(古代基層戶籍編制)組織居民賑災(zāi)救濟,救活的百姓數(shù)以萬計。德清縣有方士煽動百姓作亂,聚眾數(shù)萬,朝廷派遣李芾討伐,因李芾一心為民的聲名遠播,盜賊聽聞,立即潰散。 咸淳元年(1265),李芾被重用為臨安府尹。臨安是南宋的政治中樞,李芾不敢懈怠,勤于政事。他精力過人,盡忠職守,常常是早上辦理公務(wù)直到晚上,仍無倦怠之色;晚上往往工作到三更天才去休息,卻在五更天又起來處理公務(wù)了。當時臨安府尹頭上直接頂著皇上和京城中的各種權(quán)貴,因此很容易得罪朝中大臣。正值奸臣賈似道當權(quán),之前的府尹都是事無巨細先稟告宰相賈似道才能實行,唯獨李芾沒有這么做。當時福王府有逼迫他人致死的,賈似道極力為之營救,李芾堅持法辦,寫信往復(fù)辯論,終于把兇手繩之以法。一次,李芾外出巡視火器具的制作情況,發(fā)現(xiàn)有老百姓不按規(guī)定制作火具,李芾詢問原因,回答說:“是賈似道的家人?!崩钴懒⒓窗绰蓪@人施以杖刑。賈似道知道后大怒,指使臺諫大臣誣陷李芾犯有貪贓罪,罷免了他的官職。宋史評價他“為人剛介,不畏強御,臨事精敏,奸猾不能欺”。李芾雖手握實權(quán),卻居官清廉,克己奉公,直到他被陷害免職,家中也沒有多余的錢財。《宋史》記載其:“平生居官廉,及擯斥,家無余資?!?/p>